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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騙科技園公司 黎智英遭加控面對兩欺詐罪

發佈時間: 2022/04/28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監黃偉強,涉欺騙香港科技園公司,佔用將軍澳工業邨用地。案件昨開審,黎被新增1項欺詐罪,共面對兩項欺詐罪,兩人均否認控罪,因控辯雙方需就控罪詳情作商討,案件押後至下周二續訊。

本案原有3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商人)、周達權(公司董事)及黃偉強(行政總監),周已從本案中分拆另案處理。

控方昨呈上修訂控罪,黎被新增1項欺詐罪,黃的代表律師指,控方開案陳詞提及黃的控罪時,牽涉其他人士包括Mark Simon及何凱英。代表律師指,何是壹傳媒內部法律顧問,本案性質是夥同犯罪,希望控方澄清何作為一名律師,及黃作為一名員工的正當工作,為何成檢控基礎。

黃偉強申押後 下周二續訊

黃的代表律師指,希望控方就控罪詳情作書面回覆,申請將案件押後。法官將案押後至下周二,屆時由控方作開案陳詞,待控辯雙方就控罪詳情再作商討。

黎及黃同被控1項欺詐罪,經修訂控罪指,他們於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間,連同其他人向香港工業邨公司(現稱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並非按科技園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於1999年5月25日所訂租契而使用。

黎被新增1項欺詐罪,控罪指黎於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連同其他人向工業邨公司隱瞞,上述處所並非按日期為1995年10月24日的提案計劃書、工業邨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所訂的租契協議,及雙方所訂的租契而使用。

上述控罪均涉及意圖詐騙而誘使科技園公司沒採取行動執行在租契下的權利,致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利。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