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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申領破欠等逾年 有個案拖近11個月 方聯絡補交文件

發佈時間: 2022/04/28

疫情打擊經濟,不少企業倒閉,破欠基金成為打工仔最後保障,惟審計署發現,勞工處由接獲申請至發放款項,去年首6個月有325宗、即21%需時超過1年,較3年前佔比5%激增,有個案遞交申請後,處方相隔10.8個月才聯絡補交文件。

另審計署檢查勞工處逾千次建築地盤的視察行動,發現有19%視察時工程已竣工,現場並無建築工人。

勞工處訂明在收到破欠基金申請者的全部文件後,需於10周內發放款項。審計署審視2018年1月1日至去年6月30日的獲批申請,發現去年首6個月有325宗、佔21%,相隔超過1年才獲發款項,較2018年的83宗、佔5%激增;同期每年獲批申請的平均相隔時間,由2020年的6.5個月,增至去年首6個月的7.7個月。

署方亦翻查2018至2020年獲批的30宗申請,發現處方平均在收到申請後64周才發放款項,部分個案未有及時收集資料。有個案是處方在2018年5月收到申請後,兩度致電涉事僱主惟對方沒出席會面,至2019年3月底始要求申請者補交證明文件,同年6月才發放7,000元款項。

另處方會抽查獲批個案,2018至2020年共選定75宗個案檢查,其中12宗由助理處長負責,但無一宗能在1個月內完成,有5宗相隔5至35個月後仍未進行檢查,最終在去年8月才結案。

1045次地盤視察 19%已竣工無工人

此外,處方在2016年1月至去年5月,接獲3,162宗建築地盤懷疑拒付或過期支付工資的轉介個案,審計署揭發有39%涉及承辦商連續2個或以上工資期過期支付,42%未經處方視察;更有16%涉明顯違規,持續過期支付工資,亦有22%未經處方視察。處方在同期進行1,045次視察,其中19%視察時工程已竣工,現場並無工人。

勞工處表示,破欠基金申請的處理時間非處方能控制,或涉清盤等,今年首季會修訂10周內發放款項的目標。

記者︰謝雅寶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