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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口服藥處方改指引 逾60歲有無打針均可

發佈時間: 2022/03/22

新冠口服藥處方指引更改。消息指,醫管局傳染病及緊急應變中央委員會已將2款藥物處方年齡下限,由70歲降至60歲,日後年逾60歲或有嚴重免疫力缺陷者,不論曾否打新冠疫苗,均可按臨床情況處方口服藥;但60歲以下仍需有高危因素且未齊針,才可優先處方。

醫管局總行政經理李立業指,指引會按患者年齡及針劑次數調整。醫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聯席主席曾祈殷指,因死亡個案未見明顯下降,倡日後有打針病人亦應獲處方口服藥,「否則與鼓勵接種方案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