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萬元利市代替賣樓佣金 認提供利益罪 退休漢判社服

發佈時間: 2022/01/07

退休漢涉私下向地產代理提供1萬港元,以免去地產公司代理佣金。退休漢早前承認1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昨日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判刑時稱,同類案件判監亦不算過分。

被告梁浩文早前承認1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地產代理未能做到要求,令他與母親需匆忙搬離單位。被告因佣金爭議,故只支付佣金予代理而非地產公司。感化官建議被告作80至120小時服務令。被告對法律無知但事後有悔意,冀裁判官接納感化官建議。

裁判官最終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提醒被告勿輕視服務令,同類案件判監亦不算過分。

官指判監亦不過分

案情指,被告於2020年11月委託永誠置業代理有限公司出售其單位,在地產代理協助下,以708萬元出售單位。被告同意交易後向永誠置業支付7.08萬港元代理佣金。被告於2021年2月9日晚上稱,會私下向地產代理提供1萬港元利市,以換取對方停止催促他付佣金,但被代理拒絕。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