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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公款疑遭挪用 彩明苑法團入稟索償物管經理

發佈時間: 2021/11/19

將軍澳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疑遭物業管理經理挪用公款,業主立案法團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物業管理經理截至今年6月29日,於受僱10年間涉多次偽造及篡改大批文件,包括支票及銀行月結單等,並涉挪用法團以千萬元計款項存入自己銀行帳戶。法團指物管經理涉作出欺詐及虛假陳述行為,違反管理協議及授信責任,管理公司作為物管經理僱主亦須負責任,故要求物管經理及管理公司作出賠償。

原告為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答辯人為黃偉龍(譯音)及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