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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爛尾」事主損3.2萬 兩人涉違商品例被捕

發佈時間: 2021/11/12

新居入伙裝修,要慎防墮入銷售陷阱。海關昨以涉違《商品說明條例》,拘捕一名地產公司經紀及一名裝修公司銷售員,他們分別涉嫌在一宗裝修工程中使用誤導性遺漏及虛假商品說明的不良營商手法,令事主損失約3.2萬元,而因涉案裝修公司拒跟進事主要求,致裝修工程「爛尾」。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組指揮官劉志忠表示,事主早年在東涌購入一單位,獲涉案38歲男地產經紀介紹一間裝修公司,指該公司有經驗、且熟悉相關單位狀況,事主遂於2019年中與該公司簽署約70萬元的全屋裝修合約,但該地產經紀未向事主表明,自己其實是裝修公司中介人,並會從工程合約中收取約10%的中介費,涉隱藏商業用意,誤導顧客購買裝修服務。

劉續稱,事主在與裝修公司商討細節時,曾就家具問題表明有特定設計要求,但涉案的39歲裝修公司銷售員,只向事主提供一張含糊的報價單,令事主誤以為價錢已包括其設計上的特定要求,惟在工程開始後,遭對方額外索取2,000元工程費;事主亦發現裝修公司未按合約承諾,安裝指定物料,涉款約3萬元。

裝修公司與事主不歡而散

劉指,涉案裝修公司位於銅鑼灣,營運約3年,此前沒任何不良紀錄,惟事主前往投訴時,公司稱因相關項目已獲事主同意而拒跟進,雙方不歡而散,導致住所工程「爛尾」。

劉表示,海關經調查後,昨拘涉案經紀和銷售員。他提醒,市民未必認識裝修工程相關用詞,加上裝修工期長,在簽訂裝修合約時應看清楚當中細節。

美術︰顏玉玲

記者︰歐文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