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頭條新聞涉辱警遭警告 港台工會申覆核

發佈時間: 2021/06/08

通訊事務管理局於去年5月向港台發出警告,指同年2月一集《頭條新聞》內容欠準確性及涉及侮辱警員,港台工會早前聯同記協提出司法覆核,聆訊昨於高等法院進行。

申請一方指《頭條新聞》並非個人意見節目,多年來節目特色是幽默諷刺,涉案節目內容以誇張語言表達,不涉嚴肅討論,播出節目時正值疫情爆發,節目旨在娛樂及為公眾紓壓。申請一方質疑局方決定不合法及侵犯言論自由,認為政府及警方應具更高包容程度。

申請人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及香港記者協會;答辯人通訊事務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