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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引社團條例提問 民陣拒逐一回應

發佈時間: 2021/05/05

民陣早前接獲警方通知,稱其可能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民陣今日或之前書面交代未申請社團註冊的原因,以及提交成立以來的資金來源等資料。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昨重申,不認為民陣是非法社團,故不會逐一回應警務處社團註冊主任的提問,又不認為有組織會完整保存成立以來的資料,即使民陣有,也不會提交,以堅守結社自由的原則。

稱從未被要求申社團註冊

陳皓桓在書面回覆中強調,民陣成立19年以來一直堅守合法、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原則舉辦遊行集會,每年多次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而警方及政府不同部門長年與民陣合作期間,從未要求民陣申請社團註冊,也沒警告或質疑民陣為非法組織,甚至曾稱他們是「大品牌」或「朋友」,故對當局質疑民陣違反《社團條例》感詫異,如民陣為非法組織,不明為何政府與警方一直與他們合作。

被問及會否擔心被取締,他坦言,要由政權決定,但民陣作為一個堅持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團體,難以想像被取締時,對社會造成的影響,認為結社自由如被破壞,言論、新聞、遊行示威集會等自由也會慢慢喪失,籲港府尊重有關基本自由,否則只會引起更大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