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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婚姻監禮人名單 34人不符資格 假結婚案處理慢 最長查足11年

發佈時間: 2021/04/29

結婚是人生大事,惟審計報告揭發入境處婚姻登記服務的多項問題,其中處方婚姻監禮人名單上,竟有34人並非執業律師或公證人。另處方又積壓不少「假結婚」案件未完成處理,調查最長達11年;有個案則拖延6年,直至疑犯過世亦未有人被檢控。

婚姻監禮人計劃容許婚姻登記官委任律師或公證人作婚姻監禮人,惟審計署對比入境處提供的婚姻監禮人名單,以及律師會和國際公證人協會的執業會員名單,發現處方名單有34人非執業律師或公證人;另有17%監禮人不活躍提供證婚服務。

審計署認為,處方要採措施確保名單上的監禮人符合法定資格,另應考慮處理不活躍監禮人申請委任續期時,要求出席複修課程。

入境處回應指,會探討改善現行機制,包括考慮自行定期比對名單,接續期申請時會鼓勵出席複修課程。

執業律師黃鶴鳴表示,據《婚姻條例》5F條,婚姻原則上不會因為監禮人的委任欠妥而受影響,因新人難以核實監禮人的資格,惟若婚姻的確受影響而招致損失,可循民事向對方追討。

有假結婚案拖6年 疑犯過世未檢控

審計署另分析入境處專案小組去年12月未完成處理的懷疑「假結婚」個案,大量是長期未結案,有122宗是調查了6至11年。其中在2012年11月,內地當局發現港男H先後在內地和香港與女子W1和W2結婚,遂懷疑H涉假結婚及重婚,轉介入境處。

入境處亦發現,H在2011年4月擬與內地女子W3結婚,但被處方揭發曾結婚後撤回申請。小組接手後,在2013年5度欲家訪H不果,但曾3次致電聯絡H並要求出席訊問,惟H兩次「甩底」,另1次則拒絕會面。處方同年底將其資料輸入系統,冀日後截獲他時作跟進,惟此後再未有進展。直到2019年初發現H已過世;W1和W2則因證據不足未有檢控。

審計署建議入境處,採取適當措施加快處理積壓個案;處方稱會檢視個案汲取經驗,加強和改善查核工作。

逾期未辦出生登記 只靠致電尋人

審計署又指出生死登記有多項不足,其中有逾期未辦理出生登記的個案,入境處在2018年11月起調查,同月至翌年2月僅每月在平日致電父母一次,再在同年3月實地調查,但都未能找到父母,直到同年底才截獲其中一人,惟檢控時限已過。

審計署建議制定更有效追查父母下落的策略;入境處稱會制定全面策略,但指不少個案是人員已盡力追查。

記者︰李卓謙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