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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強積金對沖後 僱主儲蓄供款可扣稅

發佈時間: 2021/04/15

政府昨向立法會交代最新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進展,將強制僱主設立專項儲蓄戶口,按其僱員的每月入息1%對戶口作強制性供款,直至戶口結餘達至所有僱員年度入息的15%,並由「積金易」平台收集供款,而在專項儲蓄戶口內的大部分儲蓄,連同政府作出的293億元財政承擔,將會存放於外滙基金。政府會資助營運專項儲蓄戶口首5年的經常開支。

文件建議修訂《稅務條例》,僱主為專項儲蓄戶口供款可享稅務扣減,但任何已獲扣稅,其後被提取作非支付遣散費或長服金供款,則須徵稅。

欠供最高可罰$5萬

當局亦建議加入罰則,如果僱主無在限期內開設專項儲蓄戶口、提供所需供款資料及作出供款等,最高可罰款5萬元;如僱主提供虛假或誤導資料,最高罰款為10萬元。

政府計劃在下個立法年度內提交條例草案,於2025年與「積金易」平台運作時同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