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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滑翔傘活動監管不足 申訴署主動調查

發佈時間: 2021/03/19

近年滑翔傘活動愈趨普及,相關意外亦時有發生,惟截至上月,民航處僅批出2宗出租或受酬服務許可證,至今未有人因違法被檢控,申訴專員公署認為,當局有責任跟進涉嫌不當及違法活動,決定主動調查審研相關規管是否足夠。

去年曾有滑翔傘急降在馬路被車撞到,引起公眾關注安全問題。公署初步發現,2017至2019年期間,民航處無接獲以滑翔傘進行出租或受酬服務的許可證申請,去年則接獲4宗;據民航處網頁資料,截至今年2月底,該處僅批出2宗有效許可證,至今未有人因違反相關法例規定而被檢控,但網上則有不少本地收費滑翔傘課程或體驗飛行的宣傳及紀錄分享。

非法油站遍布多區 公署將提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趙慧賢稱,滑翔傘飛行活動具一定安全風險,現時民航處根據2條法例規管,包括《1995年飛航(香港)令》及《空運(航空服務牌照)規例》,訂明任何人如因鹵莽或疏忽操作航空器,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可被檢控,以及任何人在未獲民航處批出許可證下,以滑翔傘提供出租或受酬航空服務,即屬違法,認為民航處有責任確保滑翔傘飛行活動受適當規管。

公署另宣布主動調查政府對非法燃油轉注活動的規管。趙指不時有傳媒報道本港的非法燃油轉注活動猖獗,遍布多區且部分臨近民居,場所內欠缺防火及滅火設備,造成安全隱患。

趙續說,據了解,坊間大部分非法油站出售的是自2008年開始被列為零稅率商品的歐盟五期柴油,並非應課稅物品,因此由香港消防處跟進,而非香港海關。而消防處於2015年初成立打擊非法燃油轉注特遣隊,被批成效不彰,故公署將審研政府對相關活動的規管,並提出改善建議。

記者︰謝雅寶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