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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偷渡案 3家屬赴深圳盼探監 當局上月公告 暫緩境外人員探望

發佈時間: 2021/01/04

12港人涉偷渡案,當中10人早前分別被判囚7個月至3年不等,其中3名家屬昨日抵達深圳接受檢疫,待一審的10日上訴期完結後尋求探監。協助家屬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稱,當局上月公告暫緩受理境外人員探監,保安局則表示正了解相關安排,但不會安排探視。

12名港人中,郭子麟的母親、李子賢的母親和大姑姐3人取得新冠病毒檢測陰性報告,昨日早上10時許前往深圳進行接受隔離檢疫14日,待10日上訴期完結後,期望可探監。李子賢的母親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自己心情還好,認為自己目的純粹探望、「不是搞事」,相信能夠成功探望兒子,又指判刑後官派律師未有再回覆她任何查詢,她們出發前亦未有通報鹽田看守所或港府。另外,兩名涉事港人黃偉然及鄧棨然的家屬受訪時均表示有意探監,但未掌握相關資料。

保安局:不陪同親友探望

協助家屬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昨稱,按內地刑法,從收到判決書起第二日起的10日為上訴期,限期內如無人上訴、判決便會生效,家屬就可申請探監。不過,他指根據深圳上月公告,現時暫緩受理境外人員現場探監,而家屬現時所知信息極少,連何處服刑、何時可探監及所需文件和程序等都無答案。他指一審結束後官派律師態度更被動,部分人停止回應家屬查詢,家屬或需聯絡之前委派的律師協助。

保安局表示,入境處及駐粵辦已跟進事件,港府正了解內地罪犯申請會見親屬的安排,並會適時將資訊通知家屬,按一貫做法,當局會為家人按要求提供意見及資訊,但不會安排探視或陪同親友探望,家屬可繼續與入境處聯絡及會面,相關部門會繼續協助家屬將書面訴求轉交內地機關。

編輯:黎家榮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