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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透過律師商討 台稱沒意義 蘇貞昌:望兩地政府好好談

發佈時間: 2020/10/06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的律師傳昨與台灣當局會面,惟台方稱無收到相關消息,但指經律師商討亦無意義,協助陳的牧師管浩鳴昨未交代詳情。行政院長蘇貞昌稱,不可能讓殺人犯「自由來去」,冀兩地政府好好的談。保安局回應,若陳獲台方批准赴台,兩地可透過警務合作渠道研究安排。

管浩鳴昨稱,陳同佳會由台灣當地著名的理律法律事務所代表,而律師方面希望能給他們幾天時間去處理陳同佳赴台安排。

台灣的內政部長徐國勇昨在立法院稱,未接到陳同佳投案的信息,只是看到相關報道,但強調若陳要到台亦要按規定處理,有關安排須由香港官方經單一窗口商討,否則若由律師商討,而陳同佳最後決定不到台,律師亦無法強迫他,這樣談並無意義。當地警政署亦稱,台港官方並無聯絡。

涂謹申:港府應交出證據 體現公義

蘇貞昌則重申,案件涉及香港人殺香港人,而目前陳同佳在香港,香港應「好好辦」,若需要案件資料,台灣亦可以提供。如陳要到台投案,兩地政府亦應好好的談,強調「他(陳同佳)不可能來這裏自由行,我們不會容許殺人犯自由來去」,敦促港府「用不着推來推去」,台方會依法辦理。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昨稱,雖然兩地無實質協議,要向對方提供證據,但今次是特殊情況,港府應向台方提供陳同佳在香港錄取的口供等資料,以體現公義,且港府2年多前亦已就案件向台灣索取證據,現無理由稱無法律基礎就不提供協助。他認為,若陳自願投案,料台方亦會繼續調查並公平審判,根本毋須談「單一聯繫窗口」等複雜概念,他可帶同口供紀錄到台灣,港府亦可安排台灣律師來港接他到台。

編輯:梁偉澄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