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6罪 「快必」譚得志提訊

發佈時間: 2020/09/09

人民力量譚得志被指於各區擺街站時,多次叫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慫使他人犯法等,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6罪,案件昨提訊,押後待進一步調查,被告還押至11月再訊。

被告譚得志(48歲),被控5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3月至7月,分別5次在旺角、黃大仙、觀塘、藍田及牛頭角發表煽動文字,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政府,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

譚另被控1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3月15日,在牛頭角下邨商場外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辱罵性言詞,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還押至11月再訊

譚早前涉另案,被指於2020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發表煽動文字;另於同月19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帶領人群辱罵警察。

控方昨讀出新增控罪的指控,指譚於多區擺街站時,曾叫70次「光復香港時代革命」、90次「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又曾指「我們扔汽油彈成本高,但做的時候都要小心」。控方指,被告引發他人憎恨警隊及政府等,甚至發表對中國政府充滿貶義的言論,慫使他人犯法。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原有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另申請押後新增的傳票案,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裁判官將兩案押後至11月17再訊,並拒絕保釋,被告還押候訊。

編輯︰黎家榮

美術︰Si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