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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青疑潛逃赴台 遭中國海警截獲 包括涉違國安法李宇軒 部分涉反修例

發佈時間: 2020/08/28

廣東海警局截獲多名疑偷渡往台灣的本港青年,消息指,當中涉12名本港人士,其中一人為早前涉違《香港國安法》被捕、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稱,有關行動非跨境行動,正向內地了解詳情,若收到通報,會視乎是否需協助處理,如是否涉及通緝犯等。

中國海警前日(26日)在官方微博稱,查獲一宗非法越境案件,在本月23日9時許於粵港東南方向管轄海域內(21°54'00''N,114°53'00''E),查獲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1艘,抓獲李某某、鄧某某等10餘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員,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現於廣東被扣查

消息指,遭廣東海警局截獲的船上有12名香港青年,他們於周日(23日)早上乘快艇由西貢布袋澳出發,惟當快艇駛至香港海域以外的果洲群島對開海面時,被中國海警截獲;而廣東海警所稱的「李某某」,就是曾參與反修例運動、涉違《香港國安法》被捕的李宇軒。

李宇軒是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他於本月10日被正式拘捕,即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父子及壹傳媒高層的同日,之後獲准保釋外出。

據了解,其餘被捕的11人,亦有案在身,當中有4人是在反修例事件中被稱為「屠龍小隊」的成員,有人則涉及去年12月灣仔駱克道疑製造炸彈原材料案及華仁書院炸彈案。據稱,他們當時正打算偷渡往台灣申請政治庇護,被捕人士現於廣東被扣查。

鄧炳強正向內地了解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表示,有關行動並非跨境合作進行,直到他見傳媒之前,亦未收到內地按機制通報,正向內地了解詳情;若收到通報,會視乎是否有事情需協助處理,如是否有涉及通緝犯等。鄧未有詳細提及涉案人士資料,但有提到涉及「李先生」。

據內地刑法,公安局可以刑事責任對偷渡者立案追責,偷渡者可獲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後才遣返香港。

違內地法律 須服刑後才能回港

多名本港青年疑從海路偷渡往台灣被廣東海警局截獲,外界關注被捕人能否返港接受審訊或服刑。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指,若違反內地法律,需在內地服刑後才能回港,而兩地並無針對罪成人士的移交服刑安排。

至於部分人或涉干犯《香港國安法》等罪行,傅華伶稱,違反有關案件的保釋條件應由香港法庭審議,相信不涉及第55條訂明由駐港國安公署處理的情況;若單是越境到台灣,相信亦與內地的國安法無關。

記者:蔡淑儀、李卓謙

編輯:林子豐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