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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私人檢控遭濫用 鄭若驊:可介入撤回

發佈時間: 2020/06/17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及陳志全早前先後就3宗案件獲批提出私人檢控,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不點名回應事件,強調有權介入並接手,甚至撤回相關案件,避免有人提出無事實根據、懷有不當動機或基於政治因素的私人檢控,濫用程序。許智峯質疑律政司司長是為介入案件鋪路,陳則批評是政府選擇性檢控,才會有人提出私人檢控。

許智峯質疑 為介入涉警暴案鋪路

鄭若驊昨在網誌撰文,稱因有相關法律程序展開,會避免詳細評論案件,但有必要適當理解原則,以免程序被濫用。她稱,根據《裁判官條例》,律政司司長有權在任何案件階段介入並接手。若案件沒有合理定罪機會、違反公眾利益,構成濫用程序等,律政司有責任介入並停止程序。另若被告獲判無罪,基於「一罪不能兩審」原則,被告人就不能再以相同罪名被起訴,單純為加快起訴或會適得其反。

去年反修例示威中,有的士司機剷上行人路撞傷途人;另西灣河有警員以實彈射向示威者,許智峯早前獲批向兩人提私人檢控;上月立法會內會衝突期間,陳志全遭郭偉强拉扯衣領在地拖行,陳事後向郭提出私人檢控,3宗案件均獲批出傳票。

許昨批評,鄭在網誌對私人檢控可保障公民權利隻字不提,質疑是為介入涉警暴案件鋪路,又強調以民事追討有極大局限;考慮到事態嚴重及公眾關注,認為私人檢控最適合;陳質疑鄭向公眾施壓,批評是因為當局選擇性檢控,才令人要提出私人檢控,找尋公義。郭偉強則稱,鄭只是解釋法律程序,認為不必小題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