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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能撑國安法 須港審按港規調查 鄭若驊:由律政司起訴

發佈時間: 2020/06/03

港區國安法至今未有實際條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透露,與國安法有關的檢控決定將由本港律政司負責,會確保法例尊重普通法原則。前終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認為,審訊要在香港進行,調查權亦要按香港法例處理。特首林鄭月娥今將率團訪京,向中央反映就立法的意見。

鄭若驊接受報章專訪時指,《基本法》第63條列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亦看不到涉政治敏感的案件會是例外。她稱,律政司會確保港區國安法尊重無罪推定等普通法原則;若發現法例實施前,無遵從普通法及人權保障,特區政府會向人大常委提出關注,相信對方會歡迎,認為對方亦希望法律可在港實行。她又稱,法例在原則上不會有追溯力,基本上亦會進行公開審訊,但人權法案及國際慣例下亦會有例外。

前終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在報章撰文,稱授權人大常委立法是「可以理解及合理的」,特別目前無信心香港可在2047年前就《基本法》23條立法,但問題癥結在於法例內容。他認為,關於國安法的審訊,應在香港公開公正地進行,案件調查權及定罪標準亦要按香港普通法原則限制及處理。

李又回應有人主張只容許無外國居留權的中國籍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認為要求並無充分理由,亦有損司法獨立原則,因法官履行誓言不會受其持有外國護照影響;而以往相關法官處理「剛果案」等敏感案件時,亦無人曾提出有關意見。

楊鐵樑:國家有權立法

前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楊鐵樑亦發聲明,稱每個主權國家都有權就其國家安全進行立法,此一原則不容反駁,特區在過去23年來在處理顛覆活動方面,一直存有立法和執行的真空。目前未清楚法例詳情,揣測可能發生或可能不會發生的事並無益處,又稱真誠和信任是活在這個大時代的重要元素。

另林鄭月娥昨晚前往深圳,今早將訪問北京,中央政府將就訂立港區國安法聽取其意見。林鄭昨出席行會前引述前國家領導人鄧小平稱,一些事情沒中央出頭難以解決,又形客美國制裁損人不利己,稱由近期美國處理當地騷亂可見,有國家持雙重標準,只重視自身國安,但戴有色眼鏡看香港情況。

特首今訪京表達意見

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及特首辦主任陳國基將隨行訪京;一行人今晚返回深圳,明日回港。李家超昨午稱,自己會向中央滙報關於普通法下執法、搜證程序及法庭的經驗,亦會如實反映就國安法的正反意見。

記者︰李卓謙

編輯:林子豐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