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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機扶手梯安全裝置不足 申訴署主動查

發佈時間: 2020/04/17

近年發生多宗嚴重升降機或自動梯意外,造成人命傷亡,申訴專員公署過去一年收到數宗有關升降機維修保養的投訴,將主動調查機電工程署對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運作的監管機制是否適切有效。初步調查顯示,全港8成升降機及9成自動梯,無配備最新安全裝置。

本港的升降機及扶手電梯的設計、安裝、保養及檢驗等受《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規管,須由註冊承辦商及工程人員進行定期保養和檢驗,機電署會抽樣巡查。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升降機及自動梯作為市民日常使用的機械裝置,適當定期檢驗和維修保養極為重要,但近年續有發生升降機和自動梯的嚴重意外,令人關注當局現行的監管措施是否妥善和足夠。

逾8成未達最新安全水平

公署初步查訊顯示,截至2017年底,全港共有超過6.6萬部升降機及9,300部自動梯,當中約8成升降機及9成自動梯,沒有配備現時所訂定的最新安全裝置水平,而機齡達30年或以上的升降機及自動梯則分別佔總數約3成及2成。

公署將主動調查機電署對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運作的監管機制,審研範圍包括《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對升降機及自動梯保養和檢查工作的規定、機電署對升降機或自動梯保養和檢驗工作的監察機制是否足夠、機電署對註冊承辦商及相關工程人員的監管是否有效等,歡迎市民以書面提出意見。

編輯︰梁偉澄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