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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廣場申禁街頭表演 官明言批准

發佈時間: 2020/01/21

銅鑼灣時代廣場於前年入稟高等法院,就其地下範圍的街頭表演獲頒臨時禁制令,時代廣場昨向高院申請永久禁制令,並要求法庭聲明「靜態消遣活動」並不包括低聲量街頭表演。暫委法官明言會批准永久禁制令申請,但不認為須另頒下聲明,押後至農曆新年後頒下書面判決。

申請人為時代廣場有限公司,答辯人為經營「JL MUSIC」的李冠傑,以及不合法地佔用時代廣場勿地臣街1號地下及對該地進行街頭表演的身份不名人士。

案件於2018年9月展開聆訊,當時李已承諾暫不於時代廣場地下作街頭表演,法庭亦於同年10月初就第二答辯人頒下臨時禁制令。

考慮細節需時 押至農曆年後判決

申請人昨要求法庭頒下永久禁制令,並要求法庭聲明,「靜態消遣活動」並不包括發出低聲量的街頭表演或其他表演,藉以收阻嚇作用。

暫委法官明言會批准永久禁制令之申請,並認為永久禁制令亦已具阻嚇性,故不傾向批准申請人要求法庭頒下聲明之申請,惟仍須時考慮細節,故押後判決至1月底或2月初,即農曆新年後方作出判決。

其中一名答辯人、本身亦是音樂平台「City Echo」創始人的李冠傑昨表示,倘時代廣場地下的公共空間實施永久禁制令,會打壓街頭表演及發展,亦可能令其他私人業主仿效有關做法,利用法律途徑以限制地契上訂明用作公共空間的使用方式。

街頭表演者︰憂禁令損港人權利

李冠傑形容,時代廣場是全港最適合發展街頭表演的地標,因人流多、地方廣,有蓋的設計令聲音對鄰近民居的影響不大,「自己表演了6至7年期間,不論本地市民或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都十分欣賞該處的街頭演出,如永久禁制令生效,會感到可惜。」他表示,自己其後已轉至中環或尖沙咀碼頭表演。

旺角街頭文化協會菜街表演者細輝則表示,該地雖然由私人業主管理,但該地方訂明用作公共空間,他認為實施永久禁制令會損害了香港人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

細輝續稱,即使永久禁制令生效,他亦希望商場可邀請表演者,尤其是節日期間在該公共空間籌辦演出。

編輯︰黎家榮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