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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禁蒙面法被裁無效提上訴 政府:緊急法比基本法早訂立

發佈時間: 2020/01/10

24名泛民立法會議員及社民連梁國雄,早前分別就《禁蒙面法》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禁蒙面法》被裁定無效。律政司一方昨就裁決提出上訴,稱《緊急法》早於《基本法》訂立前已屬香港法例一部分,有其延續性,並稱香港的公安仍受到危害,在判斷《禁蒙面法》是否合比例限制時,亦應考慮社會現況。

上訴人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和律政司司長;答辯人為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社民連梁國雄。代表律政司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昨陳詞時指出,《緊急法》自香港殖民地時代起已屬香港法例一部分,若《基本法》有意否決《緊急法》,將會以更明顯的字眼表明,否則《緊急法》有其延續性;而且《禁蒙面法》亦屬《基本法》賦予行政機關可自行立法的附屬法例,故未有違反《基本法》。

公安受危害時需作平衡

余續稱,《禁蒙面法》屬於行政機關有權繞過立法機關而訂立的附屬法例,因它只是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出現,且有相應機制制衡,而且一旦社會狀況再不需要《禁蒙面法》,即不再有危害公安的情況出現,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撤銷《禁蒙面法》。

高院早前裁定《禁蒙面法》對市民構成不合比例的限制,余則稱前晚在將軍澳仍有蒙面人士襲擊他人和破壞財物,指出在社會和平時表達和集會自由固然重要,但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則需作出平衡。

至於《禁蒙面法》會否導致市民被濫捕,余稱若然食物環境衞生局因應近日疑由武漢傳來的疾病,而呼籲所有市民佩戴外科口罩,這當然是合理原因,但這與蒙面為求逃避催淚彈和胡椒噴霧的人,完全不能相提並論。案件今續。

編輯:梁顯庭

美術:熊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