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台版陳同佳案 保安局:港沒法律處理 陸委會促港府積極回應

發佈時間: 2019/12/23

台灣一名男子今年10月涉在港行劫後逃回台灣,被稱為「台版陳同佳」。台灣陸委會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惟本港保安局稱,沒有法律基礎處理請求,若疑犯願意回港自首會隨時接受,不會有任何限制。陸委會昨午稱,陳同佳案已令兩地民眾失望,希望港府積極回應此案。港府昨晚再發聲明,批評台方不斷就司法協助事宜發表不實言論。

負責案件的台中地檢署稱,為取得案發現場的閉路電視畫面、受害者筆錄等證據,已向法務部提出請求。台灣陸委會稱,會盡快經駐港機構向港府提出。不過,本港保安局回應指,香港並無法律可以與台灣當地進行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事宜,又稱香港警方已將案件列為搶劫案,正根據香港法律處理。若疑犯願意從台灣來港自首,港方隨時接受,不會有任何限制。

港府促台勿再政治凌駕法治

陸委會昨午再回應案件,表示作為一個負責任、重視法治及民眾安全與權益的政府,不會任由涉重大刑案的疑犯在沒有司法合作的情況下,以「自由行」方式投案,相信兩地民眾都希望港台政府可合作。台方指出,疑犯除涉及香港案件外,還涉及其他跨國罪案,希望港方積極提供在港相關事證,以釐清案情,讓嫌犯獲得應有制裁,並保障香港被劫商家權益。

陸委會又稱,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至今尚未得應有的法律制裁,希望港府能積極回應此案,勿再讓兩地民眾失望,甚至讓人懷疑港府是否令香港成為犯罪天堂。

港府昨晚再發聲明,強烈反對台灣當局不斷就司法協助事宜發表不實言論,批評台方明知香港沒法律處理,卻不斷以不負責任言論詆毀香港,港府表示「反對亦反感」。聲明又指出,港方已提供制度下可提供的材料,敦促台方不要再以政治凌駕法治,以陳同佳案及林姓疑犯劫案作藉口,消費法治,提出等同要求港府違反香港法律的言論。

編輯:梁偉澄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