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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電動滑板車撞單車 男子傷頭危殆

發佈時間: 2019/10/28

將軍澳發生罕見意外,一名男子騎電動滑板車經過海濱公園的單車徑時,疑失控撞向一輛單車,致頭部受重創,經送院搶救後仍命危。警方現正就事件展開調查。

命危男子姓黃,35歲,目前仍在伊利沙伯醫院留醫,情况危殆。而捱撞單車由一名35歲李姓男子所騎,他僅手腳擦傷,拒絕送院。

事發在前晚深夜11時許,事主駕駛電動滑板車,沿將軍澳海濱公園單車徑向調景嶺方向行駛。未料至寵物公園附近時,電動滑板車疑突然失控,追撞同方行駛一輛單車的車尾,結果他和騎單車男子同告車仰人翻。未幾救護員聞訊趕到,發現駕駛電動滑板車男子頭部受傷陷入昏迷,遂為他作即時包紮,再送院搶救。

禁在單車徑使用

目前警方已將案列作「交通意外有人受傷」處理,了解事故原因,並釐清涉事電動滑板車是否違法。

根據法例,電動單車、電動滑板車等,均禁止在行人道、單車徑或馬路上使用,違者會觸犯《道路交通條例》或《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前者最高可判罰1萬元及監禁1年,後者最高可判罰500元或監禁3個月。

另外,法例界定所有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皆屬電單車,該類車輛不論大小及所用燃料類別,都必須按《道路交通條例》規定登記及領牌,才可於道路上行駛。

編輯:許可

美術:熊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