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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結等罪成 吳文遠林朗彥判緩刑

發佈時間: 2019/09/12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及兩名成員陳文威和周嘉發、大專政改關注組葉志衍、盧德昌,嶺南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鄭沛倫,香港眾志前成員林淳軒及主席林朗彥,涉於2016年11月反釋法遊行中,擅自將終點更改為在中聯辦外,經審訊後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等罪罪成,案件昨判刑。

辯方昨指出,黃之鋒涉重奪公民廣場一案的判刑指引不適用於本案,裁判官接納說法。裁判官終判吳、鄭及林朗彥監禁14天、緩刑12個月,其餘5人被判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