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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淚煙可殘留達3周 工程師促警克制使用

發佈時間: 2019/09/12

警方在近3個月的衝突中施放最少2,000枚催淚彈。有化學工程師抽取樣本化驗,發現催淚煙物質可殘留在社區2至3周,要求警方克制使用,認為政府應派員檢測及徹底清潔。食環署表示將按實際需要調派員工清潔,並已經向相關承辦商發指引。

一群化學工程師組成團隊,由8月18日起3周內於6個警民衝突地區共75個地點,共採集逾200個樣本。結果發現,在70%至80%採樣地點中,催淚彈內刺激性的化學物質CS在施放後仍殘留於社區多於一日,最長可達2至3周,其中在上環及西營盤區,團隊檢測到化學物質分別殘留在區內多處,而當時距離衝突發生已逾21天。

警方截稿前未回覆

團隊成員、註冊專業化學工程師李浩基分析,殘留時間受施放頻率、空氣流通、天氣及人為清潔等因素影響,如上環區檢測到化學物質的地點,屬7月28日的衝突範圍,該位置空氣不流通及有遮蓋,而警方當晚曾在該區施放逾400枚催淚彈;另催淚煙影響範圍亦廣,如荃灣驗出CS物質殘留的地點,距衝突現場最遠達250米。

李指由於催淚彈粉末難以憑肉眼辨別,憂若有兒童在公園接觸到受影響遊樂設施。他促警方不要過分使用催淚彈,政府須就影響範圍作污染檢測,徹底清潔。就有關建議,警方至截稿前未回覆。

編輯:黎家榮

美術:熊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