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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稱速龍小隊不一定需展示編號 張華峰:無意指警方執法毋須按規則

發佈時間: 2019/08/23

反修例運動持續多時,警方的執法手段備受爭議。監警會副主席張華峰昨稱,警方在執法時不應被施加太多限制,又贊成速龍小隊不一定需展示警員編號,惟言論惹來爭議;其後他清澄,無意指警方執法時毋須按規則辦事,又稱市民只要提供事發時間及地點亦可辨識警員身份。

監警會副主席、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張華峰昨早接受電台訪問時稱,監警會目前工作進度良好,有信心能如期在半年後,就審視6月9日至7月2日的公眾活動提交報告。

對於有指處理衝突事件的防暴警察及速龍小隊未有按《警察通例》佩戴委任證,張稱,示威者戴頭盔並以木棍及鐵通任意衝擊警方防綫,「攻擊警察就好似自由搏擊」,認為警方在執法平定騷亂時,不應被施加太多限制,更表明贊成速龍小隊不一定要展示警員編號,張說:「小隊是處理更嚴重的騷動,這些警員的家屬及仔女資料隨時被人搬上網」,指他們在執法時應無後顧之憂。

謝偉銓:張言論屬個人意見

監警會前主席李國麟稱,監警會其中一個職能是就警隊常規或程序的不足提出建議,減少可能引致的投訴,監警會雖無主動調查投訴的權力,但警員不佩戴委任證的問題已是普遍情況,認為監警會可發揮職能,就警員佩戴委任證政策提出建議減少投訴。另一監警會副主席謝偉銓認為,張華峰的言論純粹個人意見,主席梁定邦早前已去信警務處表示關注。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稱,法例沒賦予監警會調查權力,由監警會就近期衝突事件提交報告,或令監警會出現角色衝突,甚至被司法覆核。若日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現時的工作變相是架床疊屋浪費資源。

張華峰昨午就早上言論作澄清,他稱,無意指警方執法毋須按規則辦事,如市民要求速龍小隊成員要展示編號,可向警方反映,他個人認為是可以支持,他又說速龍小隊人數較少,市民若要投訴只需講出事發時間及地點,理應可辨識被投訴成員的身份。

編輯:黎家榮

美術:熊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