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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1.5萬運17公斤毒 17歲女囚17年半

發佈時間: 2019/06/27

17歲少女兩年前稱為幫補家計,於友人介紹下替人從深圳販運毒品返港,於前年7月第5次犯案時遭海關截查,被揭發販運近17公斤毒品可卡因,市值達2,032萬元;涉案少女及同行無業漢昨分別被判監17年半及22年。

首被告許菁怡(現年17歲),曾任兼職售貨員;次被告陳順業(現年25歲),案發時無業,兩人均沒有刑事記錄,分別承認兩項及1項串謀販毒罪。

法官判刑時指出,毒犯經常利用年輕人或長者犯案以博取法庭同情。首被告之前4次販毒種類及數量不詳,惟她警誡下稱所攜的行李箱比本案大,報酬亦達1萬至1.5萬元,加上涉跨境及集團,考慮到她是運送者,以20年為判刑起點。

法官格外施恩 望被告改過自新

法官續稱,若非首被告自招警方亦對首控罪不知情,法官明言不願對首被告過於嚴厲,令她對人生失去希望,故格外施恩,給予改過自新機會,就首控罪判監12年半。至於涉販運近17公斤毒品可卡因罪名,法官指根據指引以30年為判刑起點,涉跨境因素加刑2年,首被告向警方提供協助,促成次被告認罪,減刑至17年半。法官認為兩罪有關連,判首被告就兩罪共入獄共17年半。法官指出,次被告利用未成年人士犯案屬加刑因素,以33年為判刑起點,認罪減刑至22年。

代表律師求情指出,首被告5歲時父母離異,父親再婚,由於首被告與繼母的兩名女兒相處不融洽,要寄居於不同親友處,期間曾遭親友性侵及偷拍,其後與生母相依為命。首被告為幫補家計,結果誤交損友下賺錢,代表律師指首被告視之為一份工作,才愚蠢犯案。

編輯︰黎家榮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