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戀情被傳媒揭破 陳婉玉:女兒敵視馮永業

發佈時間: 2019/05/31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收受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51萬元利益案昨續審,陳自辯稱與馮真心相愛,從未嘗試用金錢留住對方;戀情遭傳媒揭破後,女兒對馮敵視,更擔心陳被要求洗去證據。

次被告陳婉玉(62歲)昨遭首被告馮永業(55歲)一方盤問,律師問兩人是否真心相愛,陳低頭片刻後回答「是」。陳婉玉於盤問下供稱,她絕對不覺得馮曾在她身上找金錢利益,她亦不曾試過用金錢哄馮留在她身邊,馮亦從未試過向她透露政府有關定翼機、航權、直升機或政策等資料。

自覺與馮真心相愛

陳於自辯尾聲稱,她並非因為馮的公職可協助其公司業務,才給予對方51萬元的雍景臺單位臨時訂金。

陳昨自辯時提及2016年4月,傳媒披露她與馮的關係,當時其女兒獲同學通知指母親被傳媒報道,女兒因此得悉她與馮的關係,「氣我不告訴她」,她遂於同年10月往美國紐約向女兒解釋。

辯方呈上陳於2016年使用的記事簿,引述記事簿上寫上「洗去證據」及「行bribe(賄)」字眼,陳解釋因為女兒擔心馮會要求她洗去證據,以及當時傳媒指控她行賄而寫下。陳婉玉又在記事簿中記錄,稱其女兒認為「無法handle(處理)馮」,女兒並叮囑她要詢問律師,她能否與馮見面,並需留意有否錄音。

稱無參與處理減租

記事簿上又曾寫有「guilt feeling(罪疚感)」,陳在庭上解釋因作為第三者有犯罪感覺;陳續稱女兒對馮的說話很敵視,擔心「馮會不會為自己」,因此陳須向女兒解釋與馮是「大家enjoy(享受)大家,互相支持」。

陳於盤問下又說,她從未向馮透露她是港聯直升機的股東兼董事;辯方問及陳於05年5月25日簽發要求政府為直升機坪減租的信件,陳稱不知道信件由誰草擬,雖然看到有關信件寫明要副本抄送馮,但這非她的主意,亦沒有查明原因,她當時並無參與處理減租申請。案件今續。

編輯:黎家榮

美術:熊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