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偷親友$1.1億股票變賣 2女子認罪候判

發佈時間: 2018/12/06

73歲證券女經紀涉於7年間,擅從表弟及家姑胞妹的股票戶口沽出股票,再串謀證券公司交收文員於電腦系統記入虛假記項作掩飾,涉偷取價值約1.1億元股票,兩人昨於高院承認串謀偷竊等罪候判。

被告巫秀華(73歲),案發時為中華太平洋證券有限公司經紀;許芳婷(44歲),案發時為該公司交收文員,兩人各承認1項串謀偷竊及1項串謀詐騙罪。

時為證券經紀及交收文員

案發於2005年1月12日至2012年10月24日期間;控方指案發期間兩名事主的月結單共有421次存帳紀錄,全部均由兩名被告虛構藉以掩飾未得同意下出售客戶股票,共涉股票價值約逾1.1億元,沽出股票後兩名事主戶口分別被存入逾7,557萬元及逾3,462萬元。控方指交易當日,巫指示許於電腦系統輸入記項作掩飾,令公司高層於例行檢查時不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