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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業條例草案通過 將成立監管局

發佈時間: 2018/11/30

旅遊業旺盛,相關投訴亦趨增。立法會昨三讀通過《旅遊業條例草案》,政府將成立旅遊業監管局,負責發牌並監管旅行代理商、導遊及領隊等,冀助加強現時的發牌制度,打擊不良行為。

立會昨三讀通過《旅遊業條例草案》,政府將成立旅遊業監管局。昨在條例審議期間,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提出修訂,建議應規定導遊和領隊必須和旅行代理商有僱傭關係,以杜絕「假自僱」,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認為相關修訂會造成監管漏洞,違背政策原意,表明如修正案獲通過,政府會撤回條例草案,最終修訂被否決,並通過原定草案。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事後指,關注目前旅遊業議會大約60名員工的去向,希望將來成立的旅監局能優先錄用該批員工,並盼當局做好監管工作外,亦要多支援中小微型旅行社。他指草案通過後,當局有權成立旅遊業發展基金,希望基金日後用得其所。

編輯︰黎家榮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