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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人施援急救 倡立法免責

發佈時間: 2018/11/19

消防處早前以「任何仁」宣傳急救引起熱議,但市民有知識亦未必敢做。有團體分別引述以往研究,指出香港僅16%心臟停頓患者獲旁人施救,原因之一是救人者可能反被索償,建議政府仿效外國立例,免除急救者法律責任,並考慮將急救知識納入學校課程。

執業大律師沈智輝憶述,2013年的一天,當時其64歲父親因心肌肥厚症暈倒、失去脈搏,幸好附近有休班醫生進行心肺復蘇法,亦有救護員到場使用心臟去顫器,最後成功救活。

不過,並非人人如此幸運,香港心肺復蘇委員會會長蕭粵中引述過往港大普查,發現2012至2013年5,100個醫院外心臟停頓的個案中,只有16.6%患者獲旁觀者施行心肺復蘇法,當中更只有2.3%患者能被救活出院;而根據聖約翰救傷會2010年的調查,即將參與急救課程的學生中,僅38%願為陌生人急救。

盼急救知識納課程

蕭粵中認為,市民可能因缺乏訓練,以及害怕法律風險對急救遲疑,建議政府可以仿效外國訂立《好撒瑪利亞人法》。沈智輝則指,該法詳細條文各地不同,但大意為只要拯救行動是出於助人之心,施行急救者應可免除法律責任,避免被患者或其家人索償。香港心肺復蘇委員會希望立法可以減輕急救者心理負擔,同時着力加強急救教育,期望急救知識未來可以納入學校課程。

記者︰李明佑

編輯:林子豐

美術:鄧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