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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譚得志示威案申上訴終院 高院駁回

發佈時間: 2018/10/10

社民連梁國雄及人民力量譚得志,於2015年乘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在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擔任辯論比賽嘉賓期間,到場抗議人大8.31決定,其後被票控妨礙使用文娛中心罪,分別被判監7天,譚獲緩刑1年。兩人早前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高院早前駁回定罪上訴申請,刑期上訴則得直,改判罰款3,000元;兩人昨向高院申請證明書上訴至終院,法官指沒有爭拗點,即時駁回申請。兩人稱會到終院提終極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