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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抱B坐前座撞車 安全氣袋爆開B女重創半癱

發佈時間: 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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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乘車抱住BB要安全?日前台灣一名母親抱著女嬰乘私家車,豈料發生車禍時,安全氣袋爆出,將懷中女嬰炸至重傷,其第九節胸椎完全斷裂、脊髓損傷,造成永久性下半身癱瘓。專家指出,安全氣袋彈出時的衝力巨大,可對幼童及嬰兒造成嚴重傷害,故應使用汽車專用的嬰兒座位或安全籃。

據台灣媒體報道,日前當地一名母親乘車外遊時,抱著8個月大的女嬰坐在副駕駛座,期間發生車禍,車輛撞向路邊欄杆,雖然已繫上安全帶,但因車頭安全氣袋爆出,女嬰不幸被炸至重傷。

台北慈濟醫院兒科加護病房主診醫師蘇一宇指出,經過磁力共振與電腦斷層檢查後,發現女嬰除血胸外,亦有脊椎壓迫性骨折,其第九節胸椎完全斷裂、脊髓受創,須立即做椎板融合手術,固定脊椎以防傷勢惡化。

雖然最終手術成功,但由於女嬰胸椎神經斷裂,造成下半身癱瘓、失去知覺,日後站立、坐下皆需輔助工具協助,而且肛門括約肌鬆弛,日後會造成大便失禁、無法自行排尿等情況。他坦言,女嬰將來會面對許多困難,雖然保住她的性命,但已造成嚴重傷害,若安全氣袋爆開的位置接近頭部,或造成肝臟、心臟破裂,後果無法想像。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汽車上的安全帶和安全氣袋一般以成年人的標準去設計,不適合嬰幼童使用,雖然安全氣袋能保護成人和嬰兒免被拋出車外,但其爆出時衝力甚大,可令嬰兒或幼童頭部受嚴重傷害。

因此,李耀培建議乘坐私家車時,安排嬰兒或幼童坐在後座,並使用適合的束縛設備,例如12個月或以下、體重9公斤以下等無法自己坐穩的嬰兒,應放在汽車專用的嬰兒座位或安全籃內,由於有專屬的安全帶和護墊,可以防止嬰兒受過大的衝擊。至於9個月至4歲的幼童應使用兒童安全椅,3 歲至 12 歲的兒童則應扣上兒童安全帶。

李耀培又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成人則應與幼童同坐,一旦遇到危險,可用手攔抱幼童,減低他們受傷機會;若是手抱嬰兒,成人絕不能將安全帶同時扣住自己和嬰兒,「成人應為自己扣上安全帶,再雙手抱緊嬰兒,並將嬰兒的臉朝向自己的胸前,避免嬰兒因向前搖晃而受傷。」至於乘坐的士時,則可安排幼童坐後座的中間位置,由於座位是兩點式設計,可避免幼童的頸部和頭部被勒傷。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F章《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在後排座位上有一名2歲或2歲以下的乘客,未用認可的少年人使用的束縛設備;或一名2歲以上、15歲以下的乘客,並未用屬束縛身體安全帶或安全腰帶或少年人使用的束縛設備的認可安全帶,任何人不得在任何道路上駕駛該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