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遭乘客踢傷 車長及九巴索償

發佈時間: 2018/08/10

銀行女櫃員於去年在巴士上與64歲婦人因座位問題起爭執,下車時將婦人推跌,並追打巴士女車長。女車長及九巴日前入稟高院,指因遭肇事女櫃員毆打致女車長受傷,要求作出賠償。

原告吳小蓮及九龍巴士(01933)有限公司,答辯人為陳靄婷。入稟狀指原告於去年5月7日,於藍田啟田邨啟旺樓外的215X巴士站外,遭答辯人毆打致受傷,要求作出賠償。

資料顯示,28歲的答辯人於去年7月就1項普通襲擊及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判社會服務令100小時,並須向2名事主各賠償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