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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拍照女子 被捕還押

發佈時間: 2018/05/30

涉於高院內拍照的女子唐琳玲獲准保釋候查,惟唐未能於72小時內交出5萬元保釋金,法官昨早發出拘捕令,唐隨即於下午在金鐘一酒店附近被捕,由警車押解到庭,法官押後今早再訊,期間唐須還押警方看管。

涉案女子唐琳玲(35歲),上周三在高院審理佔旺禁制令案件期間在法庭內拍照,上周五獲准以5萬元保釋候訊,法官下令唐須於72小時內交出保釋金,並須向法庭呈報住址。

非居於呈報住址

惟法庭昨獲悉唐未於限期前繳交保釋金,警方曾派員到唐向法庭呈報的住址,惟未能找到唐所報住的單位,法官遂發出拘捕令。

至昨午3時許傳出唐被捕消息,法官決定5時開庭處理。穿上藍色連身裙的唐步入犯人欄時一臉垂頭喪氣,跟上周意氣風發與法官舌戰,判若兩人。律政司指,據警方資料,唐於昨午2時許在金鐘JW萬豪酒店附近被捕,警方已為她錄取警誡供詞,並已取得搜查令以檢查其手機。

法官表示,早前法庭要求她於72小時內交5萬元保釋金,但明顯她無法交出,唐未有遵守另一項保釋條件,即居住於向法庭呈報的地址,反而是住在法院附近的酒店,法官詢問唐有何回應,唐只低頭輕聲以英語回答「沒有」。法官續指須將唐暫還押警方看管,並將案件押後至今早再處理,被問及有何回應時,唐再低聲以英語回答「沒有」,便被懲教署職員帶走。

編輯:林子豐

美術:陳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