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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藏屍衣櫃 前男友謀殺罪成

發佈時間: 2018/05/09

港龍空姐被揭藏屍衣櫃案,陪審團昨裁定涉案前男友謀殺罪成。控方透露早於案發前3個月,被告曾襲擊及恐嚇死者,獲准簽保守行為,而本案發生後,被告則偷去死者提款卡企圖提款作逃亡用。

5男2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2.5小時後,以6比1裁定被告謀殺罪成,還押候判。死者胞妹聞判後激動拭淚,她於庭外哭訴,即使被告遭判處終身監禁,「他已經害了我的家庭,他補償不了,不會原諒他。」死者父親則表示,裁決還女兒一個公道。

事發前3個月 曾襲擊恐嚇死者

被告莫俊賢(30歲)昨聞判後於犯人欄內表現平靜,控方透露,被告曾有一次簽保守行為紀錄,事件發生於2013年9月4日,即本案發生前3個月,被告曾襲擊及恐嚇死者陳曼儀(26歲),他其後被落案起訴,最終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1年。據悉,被告當日於酒店內對陳箍頸及捂嘴,威嚇陳指會買刀傷害她的家人,陳翌日告知酒店保安並報警。

被告早於案件開審前,另承認企圖盜竊及盜竊兩罪,指他於2013年12月4日殺人後,在陳的手袋內取走其提款卡及LG手機,並試圖使用該提款卡提款,以作逃走之用,但他輸入陳曾給他的密碼後,因密碼錯誤而未能提款,遂將提款卡扔掉。被告其後又重新設置陳的手機,刪除所有資料後,以1,200元於旺角變賣。

被告早前就謀殺罪自辯時,指當日陳原答應與他復合,惟期間他發現陳有新男友,陳又直認已與新男友有性關係等,被告才失去理智殺人。被告案發後逃往深圳與一女子同居,並誕下現約兩歲半兒子,被告稱兒子出生後約1個月,向女友坦承在港殺了人。

編輯:梁偉澄

美術:熊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