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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DQ議員被追薪津 涉$270萬至$310萬

發佈時間: 2017/11/28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宣布,決定向4名被撤銷資格的議員追討薪津,涉款270萬至310萬元不等。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將先向4人發出退還款項通知,並給予合理時間4星期回覆。4名議員均指做法不合理,是政治打壓。

行政管理委員會昨晨召開特別會議,梁君彥指會上委員經商討及考慮法律意見後,考慮到相關款項涉及公帑,有責任追討。他又稱,梁國雄、姚松炎、劉小麗及羅冠聰自7月被法院裁定取消議員資格後,追溯至去年10月12日起,4人已不再是議員;人大釋法亦指非議員便不能享受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