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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研可早提取 作首次置業

發佈時間: 2017/11/02

港人置業難,政府昨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積金局正研究容許強積金計劃成員,在其年屆退休年齡前,提取部分強積金累算權益,作首次置業之用。

財庫局局長劉怡翔指,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設有3個不同分帳戶,分別用作退休、置業及醫療,供款率可高達37%;而本港強積金制度下,僱主僱員合共供款率僅10%,不能直接相比,強調強積金是為就業人士作退休儲蓄,任何提前提取的安排,都會減少成員的累算權益,指會以通盤考慮。

截至去年底,920萬個強積金戶口中,由410萬名成員持有,每名供款人平均有15.4萬元,約87萬個戶口有20萬元。若購買400萬元單位,做90%按揭、利率2.15%、供25年,加上佣金、稅項等計算,首期至少5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