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港生活網站並無進行電話推廣活動

旺角暴亂案首宗罪成 3人今判刑

發佈時間: 2017/03/17

去年農曆年初二旺角暴亂案,涉向警方防綫擲玻璃樽及竹枝的3人昨被裁定罪成,為旺角暴亂中首宗被入罪的被捕人士。3人分別是港大女學生許嘉琪、學生麥子晞和廚師薛達榮。

法官裁決時指,並非有人受傷事件才屬暴動,有人群擲竹枝及玻璃樽已是破壞社會安寧,若有人持刀向警方施襲,但因警方佩戴堅固裝備才未受傷,事件是否不屬暴動,指答案不言而喻。法官指許嘉琪跨越馬路中的花槽時被捕,麥子晞在馬路上奔跑時被擒,法官認為旁觀者不會橫跨馬路中央。薛達榮承認與暴動人士一同奔跑,但法官不接納薛自辯是旁觀者。

辯方求情指本案不涉自製武器及歷時短,要求輕判。控方則強調暴動罪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法官指據越南難民暴動案例顯示可判囚5年,押至今早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