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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越南非法外勞 餐廳僱主囚2月

發佈時間: 2016/08/03

近年本港飲食業人手短缺,出現「勞工荒」。入境處在今年3月17日反非法勞工行動中,揭發觀塘1間餐廳的洗碗工,是僅持有「行街紙」、正作免遣反聲請的越南籍男子。他在2日後被控非法在港工作,判囚15個月。

涉事僱主前日於沙田法院被裁定一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罪罪成,判囚2個月。

入境處稱若然求職者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僱主則必須查閱其有效旅行證件,否則最高可被判罰15萬元及監禁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