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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兩年半 湯顯明甩身

發佈時間: 2016/01/28

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涉貪案,經近兩年半調查,律政司昨宣布不作刑事檢控。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強調「湯顯明部分行為或不符公眾期待,甚至不恰當,不提檢控不代表認同。」湯顯明昨午曾駕車離開寓所,未作任何回應。

楊家雄表示,不論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或任何其他罪行,法律上均無充分證據提出刑事檢控,並無合理機會將湯定罪。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不會因政治原因放棄檢控工作的獨立性和中立性,稱完全明白事件的社會關注及敏感性,因此尋求海外御用大律師提供獨立意見,相信大律師中立性不受政治原因影響。

袁指,至今才公布決定,是因調查涉及範疇繁複及瑣碎,與舉行人大政協兩會無關,認為巿民毋須對事件有「太多想像力」;而事發後廉署及政府內部都已就相關問題作出檢討及改善。

白韞六認影響廉署形象

廉政專員白韞六承認,事件對廉署形象有一定影響,指湯在廉署工作5年,部分時間是以公務員身份借調到廉署,在當時涉及的違規行為會交由公務員事務局跟進。白指,若個別人員涉違規,會考慮按既定指引,作紀律或行政處分。

湯顯明任內大花公帑宴客送禮,引起貪污疑雲。立會帳委會及檢討廉署酬酢制委員會早前揭露,湯在5年任期中酬酢近900次,涉及用餐及買酒開支高達379.2萬元,並多次分開入帳,其記入公務酬酢的午膳及晚膳帳目,有37%都超出人均開支上限;而湯任內送禮開支亦高達130萬元,包括豪花800元買魚蛋牛腩送禮,用茅台代替餐酒;帶隊外訪花費,佔廉署過去5年外訪總開支三成。

議員促公開報告

湯顯明「甩身」,引發立法會議員砲轟。民主黨何俊仁質疑湯涉多項違規,比前特首曾蔭權涉貪項目更多,若低級官員犯事很大機會已被檢控,質疑律政司有雙重標準。

工聯會王國興認為,廉署最低限度應公開報告,讓公眾判斷請人是否用得其所。前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則指,湯顯明只是貪小便宜,加上當年無足夠規例規範,難證湯顯明有不誠實犯罪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