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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磁療等治癌 勸勿服藥 3病人兩離世 涉無牌行醫 美容中心負責人否認控罪

發佈時間: 2023/08/16

美容中心負責人涉向3名癌症病人稱以磁療及「多維大腦、能量、小腹、荷爾蒙回春療法」等作治療,並勸喻病人不要服藥,病人病情惡化時,反斥對方自暴自棄,其中兩人最後離世;涉案負責人否認3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昨開審,案件今續審。

被告趙淑儀(63歲),否認3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控罪指她於2013年11月19日至2016年2月5日期間,在銅鑼灣娉婷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娉婷)並非已註冊、臨時註冊或獲豁免註冊,而在與陶寶富、徐劍雄及鍾少琼有關的情況下從事內科執業。

自稱美國認可自然療法醫生

控方開案詞指,事主陶寶富於2012年確診胰臟癌,於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4月13日期間在娉婷接受治療,包括磁療及心靈治療等,費用約69萬元。被告及後稱陶病情有好轉,毋須服藥及向私人醫生求診,惟陶病情於2015年4月13日進一步惡化,被告則指摘陶自暴自棄,未有按照餐單進食,陶於同月16日離世。

共收治療費近300萬元

控方續指,另一事主徐劍雄於2014年確診肝癌,被告自稱是美國認可的自然療法醫生,但在香港不被承認。徐於2015年9月15日至2016年2月5日期間接受治療,費用約110萬元。被告亦勸告徐不要服用其他藥物,徐最終於2016年2月14日離世。

另一名事主鍾少琼於1996年確診血癌,被告邀請鍾接受癌症治療,又稱曾自我醫治末期淋巴癌。鍾於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9月7日期間接受被告替其治療,其中包括磁療法及「多維大腦、能量、小腹、荷爾蒙回春療法」等,被告承諾鍾將在半年內康復,鍾支付共逾118萬元。

被告在2014年6月及7月建議鍾停止或減服相關藥物,鍾最後病情惡化,她需於2016年1月再服用相關藥物,被告於翌月26日被捕。案件今續審。

美術︰顏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