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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政亨不出庭作供 呈電郵欲證案發時心態

發佈時間: 2023/06/15

民主派初選案昨展開辯方案情。被指為組織者的被告吳政亨不出庭作供,吳傳召辯方證人韋均曉作供,她在律師樓任法律人員,其律師樓代表吳。韋的上司律師陳奕勤於今年5月底,指示她由「leebaklou@gmail.com」內已寄出的電郵中,搜尋於2020年4月9日發出標題為「一點意見分享」的電郵及進行截圖。庭上展示的電郵顯示電郵由「Anthony Yau」發出,吳政亨兩度回覆。

法官關注郵件的相關性,並指「Yau」是外人,吳與其討論未必與共謀者或戴耀廷的討論一致。吳一方指,欲藉此證明吳案發時的心態。吳其後傳召前記者李俊杰作供,並播放李在2020年6月訪問吳的錄音。李供稱,訪問時不知「李伯盧」是吳。法官指錄音是庭外陳述,除非有例外情況,否則法庭不會接納為呈堂證據,吳一方今將作口頭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