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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申覆核電話卡實名制 質疑阻礙匿名舉報罪案

發佈時間: 2023/05/25

政府於2月實施電話智能卡實名制,用戶須按《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實名登記。有市民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為首宗就電話卡實名制挑戰個案。

申請人質疑條例内容存在偏頗,認為匿名身份具正面的運用及存在價值,指實名制反而阻礙市民以匿名身份舉報罪案,故要求局方容許市民於完成登記程序前的特定期限內,仍可正常使用電話卡。

申請人姓張,建議答辯人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及通訊事務管理局及保安局。申請人於親自撰寫的入稟狀指出,要求以匿名身份提出是次申請,並指《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內容存在偏頗,基於匿名身份並不完全代表具犯罪意圖或動機,匿名身份亦有正面的運用及存在價值。

認為騙案與電話卡無直接關係

申請人指執法部門處理罪案時,例如舉報或證人作證時,亦涉及匿名者提供資料,故不認同不願意公開身份人士之說法並不可信。

入稟狀指,諮詢文件中提及電話智能卡實名制能防止嚴重罪案發生,申請人認為沒有直接關係。申請人指市民必須實名登記,才能使用電話卡,並不能有效防止罪案,反而阻礙舉報罪案,阻礙防止罪案發生,對局方說法感到不解。申請人認為騙案與電話卡亦無直接關係,騙徒仍能從其他途徑犯案,建議應教導市民小心騙案。

申請人要求法庭就規例中所指「須確保用戶識別卡除非現已登記,否則不得處於生效狀態」一項,修訂為容許市民可在完成登記程序前,即於某特定期限前,仍可正常使用該電話卡。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