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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島停電|港燈:無刻意拉低恢復供電平均數 稱獎罰機制惠及客戶

發佈時間: 2023/04/24

港島多個地區上周三凌晨發生局部停電,社會關注,港燈在事故或仍可按利潤管制協議下的獎罰機制,獲恢復供電獎勵,有報道亦關注,港燈在2021無發生任何電壓驟降或停電事故,卻仍獲880萬元獎勵。港燈今晚回應稱,2021年有162宗涉及範圍相對較小的停電事故,絕大部分涉及電纜受外來因素影響或設備故障等。當中涉及低壓配電設備的事故,由於不能如涉及高壓輸配電系統般可遙控處理,需要工程人員到現場親身處理,所需復電時間較長,加上低壓配電設備多處舊區或較偏遠地區,工程人員更需爭分奪秒去盡早恢復供電,故不存在以小範圍停電事故拉低恢復供電時間平均數。

翻查資料,昨有報道引述立法會議員浮熙質疑,賞罰機制的年度平均計法令年內出現多宗「小停電」,從而拉低恢復供電時間的平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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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上周五表明,不滿意港燈表現,已建議對方不論現行機制下是否有額外賞金,都應悉數回饋市民。港燈稱,《管制計劃協議》在2009年起開始引入客戶表現獎勵/罰款機制,當時已引入「平均服務可用指數」,到2019年再引入「平均電網供電復電時間」,希望藉以提升供電可靠度,遇事故時可盡量縮短恢復供電時間,即使較遍遠地區的客戶也可惠及,強調條文主要為提升供電機構對客戶的服務質素而增加。

港燈又重申,涉事電纜是一條沒有紀錄、一直接駁在系統上的 「後備電纜」,而非備用電纜,由於一直維持「不通電」,故無設獨立保護裝置。至於為何有關電纜無顯示在涉事電路圖上,公司期望在今次調查中找出原因,並正就供電系統作全面檢視,制定一系列改善措施,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會按政府要求在4周內提交報告,又提到已暫停負責涉事工地員工的工作授權的權限,有關員工正接受詳細調查。

撰文:李卓謙

責任編輯:林子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