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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指未妥善跟進濫用公屋舉報 申訴專員主動查當局的打擊工作

發佈時間: 2023/04/20

房委會和房協均有制定措施以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但申訴專員公署不時收到市民投訴,指房屋署或房協未有妥善跟進懷疑濫用公屋的舉報。申訴專員趙慧賢宣布,將就相關部門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工作展開主動調查,歡迎市民在下月20日或之前以書面向署方提出意見。

公署指,根據兩個機構的資料,較常見的濫用公屋行為包括︰

  • 丟空單位(或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 虛報資料(如入息、資產、婚姻或家庭狀況等)
  • 分租或轉租單位
  • 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
  • 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


房屋署和房協均有設立專責隊伍跟進調查懷疑濫用公屋的個案,如證實有租戶濫用公屋單位以至嚴重違反租約條款,將可根據租約條款終止有關租約並收回公屋單位,而如房委會轄下公屋的租戶被發現隱瞞或虛報資料,房屋署亦可根據《房屋條例》檢控有關租戶。

趙慧賢強調,市民對公屋的需求殷切,濫用公屋的行為不但浪費寶貴的公共房屋資源,亦影響到正在輪候公屋的家庭未能及早入住公屋,認為房屋署和房協有必要制訂切實的機制和措施,有效地偵測並遏止濫用公屋單位的行為,保障公屋資源獲得公平分配及合理運用。

她表示,公署將審研房委會、房屋署和房協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工作,如對租戶住用情況的監察、對租戶入息和資產申報的審查、跟進懷疑濫用公屋個案的機制和措施和因租戶濫用公屋而收回單位的程序,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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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 : 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