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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持牌泳池未設意外通報機制 申訴專員主動查食環署監管工作

發佈時間: 2023/02/28

截至去年6月為止,全港共有1,371個持牌泳池,並須遵守《泳池規例》及食環署署長訂明的牌照條件,包括確保泳池的設備、池水水質符合訂明的標準、於泳池開放期間有足夠的合資格救生員當值等。申訴專員公署今日宣布,將主動調查食環署對持牌泳池的監管情況。

公署指,食環署會透過日常巡查及處理有關的投訴對持牌泳池作出監管,以確保公眾衞生及安全,但公署初步查訊發現,食環署現時沒有就發生於持牌泳池的意外設立通報機制,除非有傳媒報道或循其他途徑得悉意外,否則署方不會知道受監管的泳池曾發生嚴重事故。此外,2017年至去年6月期間,食環署共接獲470宗涉及持牌泳池的投訴。
 

食環署為發牌機構   有責任確保泳池符合規例
 

申訴專員趙慧賢認為,食環署作為發牌機構,有責任確保持牌泳池符合《泳池規例》和發牌條件,特別是泳客的安全,如署方不掌握持牌泳池曾否發生嚴重意外,即無法調查或跟進意外事故、查究持牌人有否違規及糾正問題,以及檢討牌照條件是否適切。

她表示,公署將主動調查和審研食環署對持牌泳池的監管,包括署方審批泳池新牌照及續牌申請的機制、巡查及處理投訴的程序,以及現有措施在確保泳池衞生及保障泳客安全方面是否足夠和有效,以便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市民如有任何資料或意見,可於下月28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送達申訴專員公署。
 

申訴專員|阻街黑點投訴增 , 食環署巡查多檢控少 , 年均2000宗需時2個月或以上處理 , 詳情即睇[下一頁]

撰文︰歐文瀚

責任編輯:陳浩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