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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初選參選者 須認同協調會議共識

發佈時間: 2023/03/16

民主派初選案昨續審,控方證人區諾軒供稱初選提名表格所提及的目標是指各區的共同綱領,視乎各區達成的共識。若就否決預算案沒有共識,則代表候選人同意共識中不包括否決預算案。

代表林卓廷及黃碧雲的大律師沈士文盤問區諾軒,就初選提名表格上第2點提問,當中要求參選人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區稱,目標是指各區的共同綱領,該點的精神是總結協調會議的討論過程,希望參加者同意最後的共識。

區稱人生計劃為離開政壇

區同意,若協調會議就否決預算案沒達成共識,則代表候選人同意第2點的共識不包括否決預算案,並確認林、黃二人出選的選區對否決預算案有分歧。區另稱,被告施德來「很和平理性非暴力」,他認知的施一直維持「和理非」主張,又指在馮檢基離開民協後,施是民協的新生代和一個務實區議員。

至於被告陳志全,區稱視陳為朋友,陳在2012年當選立法會議員後不久,便宣布「出櫃」,其議員生涯積極推動同性戀平權事宜,區形容那是陳的核心政治信念。

在盤問中途,法官陳慶偉突然問及區退出初選後的計劃,區稱原已計劃離港赴日深造,其人生計劃是離開政壇。法官續稱那麼區便不會見證攬炒十步,區稱不會,亦不想在香港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