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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破欠基金處理 擬直接聘法律人員

發佈時間: 2022/05/24

審計署早前批評勞工處處理破產欠薪基金時間太長,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指,當局將接納審計署建議,研究由勞工處或基金直接聘請法律專業人員,向申請者提供法律援助,毋須他們另行申請法援,估計可縮短申請時間最少12周,簡單個案可於2至3個月內處理好。

另外當局完成破欠基金檢討,預計下月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包括提升特惠津貼上限、下調商業登記證的徵費率等,並針對濫用破欠個案發警告信,要求在90日內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