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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蛋同盟」兩董事守行為1年 涉違選舉例 戴耀廷認罪候判

發佈時間: 2022/04/26

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及「雞蛋同盟」兩名董事葉劍青及石守正,涉於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違反選舉條例,被控4項招致選舉開支罪。

戴昨認罪候判,還押至5月24日判刑;另兩人獲不提證供起訴,各控罪自簽1萬元,守行為1年。

3名被告為報稱退休的戴耀廷、「雞蛋同盟」有限公司董事葉劍青及石守正,被控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兩董事同意案情 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控罪指,他們被控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於2016年9月4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透過雞蛋同盟招致選舉開支,於同年8月9日至9月4日,分別在《蘋果日報》及《明報》刊登共6個廣告,涉款25.3萬元。控方指早前與葉及石達成認罪協議,若兩人同意案情,控方將不提證供起訴。其代表律師指兩人同意案情及願意簽保守行為。

案情指,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3名被告均不是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葉和石為「雞蛋同盟」銀行帳戶獲授權簽署人,同年6月5日,戴於記者會指雷動計劃的目的是重奪議會。至9月2日及4日,2個雷動計劃全版廣告刊於《明報》和《蘋果日報》。葉及石分別於有關報章刊登的6個廣告,簽發4張共逾25.3萬元支票。

戴的代表律師求情指,因選民票數比例與直選結果不協調,被告希望透過策略投票,令選舉結果更有效顯示民意。法官頒令葉及石就每項控罪自簽1萬元,保守行為1年,戴則還押候判。

美術︰招潤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