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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貨不對辦 直播銷售用濾鏡增首飾色澤

發佈時間: 2022/03/16

疫情下網購成為新常態,消委會去年共錄得7,001宗涉網購投訴,較前年少48%,但仍較2019年多53%,投訴包括直播促銷用濾鏡,消費者收貨後發現貨不對辦;更有人付款後因賣家消失致未能追討,呼籲消費者購物前先了解賣家資料。

賣家收款消失 不能追討

消委會表示,過去一年的網購投訴已處理7成,140宗已交海關執法。最大額涉款52.7萬元,投訴人為內地人,經微信在本地購入2隻名錶,職員告知有「方法」將錶寄到內地,最終未能成事,並要投訴人到澳門自取,事主要求退款不果,職員只稱會代為保管名錶。

另有投訴涉及直播銷售,有女士看直播買首飾,賣家聲稱「無添加」和以實物拍攝,事主以約8,700元購入2個吊墜,收貨後發現體積細小、色澤黯淡,經對質後有人承認直播時使用美顏濾鏡。

此外,有投訴人以498元網購一台「清倉貨」德國相機,但收貨後卻發現相機無商標,按發貨地址追尋,竟然發現商戶不存在;亦有人以399元買韓國製無煙烤爐,惟付款翌日未有收貨,有關專頁更消失,經調查後發現有人用個人戶口收取款項。

消委會指,商家直播時用濾鏡改變商品外貌大小等,或違《商品說明條例》,隱瞞貨品瑕疵則可涉誤導性遺漏,而網購平台收款後關閉更可構成欺詐等罪行,籲消費者購物前先核實商店背景、銷售條款和退貨安排等。